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,万里长江中游南岸,地处武汉、九江之间,是湖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港口城市,为湖北省第二大城市,有“江南明珠”之称。黄石依山襟江、内嵌湖泊,景色秀丽,既是一座新型的工业城市,更是一座矿冶文化古城和旅游城市。以铜绿山为主脉,黄石地区已发现39处古铜矿冶遗址,鄂王城、五里界古垣城展现了东周时期青铜采冶管理系统的完整性;西塞山先后几次发现金窖、银窖、钱窖,与一百余次兵争以及张志和等诗人的履迹相结合,其考古意义极为深长。黄石山中有水、水中有山,可供开发的旅游景点多达上百处,现已形成西塞山怀古、东方揽胜、磁湖夕照、山洞飞云、鹿獐朝晖、挹江听涛、铜都鎏金等”八景”和天台、云台、宫台等”三台”,景色怡人。黄石作为革命老区,革命传统遗址众多,如大冶兵暴旧址、红三军团旧址、湘鄂赣革命烈士纪念碑等,有的被列为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